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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改造翻新申请条件-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

作者:yhc发布时间:2024-06-13 16:52:55

大家在农村想要自由的进行自建房改造翻新不知道相关的翻新申请条件,小编在下文为大家进行了详细的审批流程介绍,帮助大家快速的解决农村自建房的审核,大家需要满足各个条件才能进行农村自建房的改造翻新申请,更多的房屋信息快来房房网进行查看吧。

农村自建房改造翻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办理翻建手续。无论是房屋的新建还是翻建,都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在获得批准之后才能进行。

无重建记录。原则上,农村房屋翻建只有一次机会申请维修和再建设。如果房屋之前已经有过翻建记录,一般不允许第二次翻建。

符合政策规划。翻建后的房屋不得超过当地建筑房屋的面积标准,原有宅基地的位置也不得更改,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

申请人身份。申请人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非本村的集体成员不享有翻建房屋的权利。

权属明确。房屋的所有权必须是明确的,不得存在任何争议。

不可改变土地性质。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家庭住房的建设用地,不能改变其性质用于建设经营性场所。

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的材料。

审批面积结合当地村庄规划。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每户房屋准予重建的占地面积以当地宅基地面积规定为准。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规划许可证。这些证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然后乡镇再上报给县级相关部门审批。

农村自建房改造翻新申请条件-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

农村建房如何审批

农村建房审批如下: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自建房政策有什么

农村自建房政策如下:

(1)想要建房,必须向村委会报备,村委会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等上面批了之后方可开始动工建房;

(2)在农村,每一户农户家的宅基地面积都是有规定的,农户在修建房屋之前必须按照自家的宅基地面积进行建房;

(3)农村建房需要经过统一规划,一般不能超过两层。

农村自建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的自建房经过了本地乡政府的审批,属于合法的建筑房屋;

3、申请人要有支付首付的能力,并且有自留资金;

4、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

5、申请人在银行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或者征信逾期的情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

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总结:

大家需要满足以上各种条件才能进行农村自建房的翻新,各种房屋信息大家快来房房网进行查看吧。